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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山水人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第三批次公示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02 14:10:45 浏览次数: 【字体: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定对下列不动产在质量、安全、消防等检测合格的前提下。对于不存在违建行为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住户,按照历史遗留确权方式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对于存在违建行为的住户,在拆除违建恢复建筑原貌并提供消防、质量等技术部门签定意见后再予以确权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登记或者异议登记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明山区峪明路276号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43889112  43889159

序号

权利人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本溪华夏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

明山区文化路159-18栋(E区18号)


住宅


2

本溪华夏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

明山区文化路159-19栋(E区19号)


住宅


3

本溪华夏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

明山区文化路159-20栋(E区20号)


住宅


4

本溪华夏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

明山区文化路159-21栋(E区21号)


住宅


5

本溪华夏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

明山区文化路159-22栋(E区22号)


住宅


6

本溪华夏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

明山区文化路159-23栋(E区23号)


住宅


7

本溪华夏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

明山区文化路159-24栋(E区24号)


住宅


8

本溪华夏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

明山区文化路159-25栋(E区25号)


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