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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10 10:19:19 浏览次数: 【字体:

编号:2026060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登记或者异议登记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明山区峪明路276号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服务台

            联系方式:43889112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张静

不动产权证书

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三家子村5组

210504008005JC00155

131平方米

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