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 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第4.9.2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60日内(2026年10月16日 看前)到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被继承人:杨泽余,不动产坐落:明山区红光街4栋2单元7号,建筑面积152.05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11662号。拟登记为申请人蒋丽芹单独所有。
2.被继承人:吴迎春,不动产坐落:明山区峪明路18栋2层5单元6号,建筑面积82.74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09025064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冯锡国单独所有。
3.被继承人:施长利,不动产坐落:明山区胜利路126-1B栋16层1单元27号,建筑面积98.24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20)本溪市不动产权第1030812号。拟登记为申请人蒲丽华单独所有。
4.被继承人:付忠,不动产坐落:明山区龙威路1-10栋21层2单元62号,建筑面积94.53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29499号。拟登记为申请人韩亚民单独所有。
5.被继承人:葛军,不动产坐落:溪湖区溪彩路15栋5层1单元7号,建筑面积62.02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19)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51546号。拟登记为申请人葛鑫龙单独所有。
6.被继承人:周成军,不动产坐落:明山区峪明路138-19栋7层1单元15号,建筑面积79.78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2038117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吴学坤单独所有。
7.被继承人:刘友哉,不动产坐落:溪湖区峪岗一道街13-3栋1层1单元2号,建筑面积59.15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24)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22272号。拟登记为申请人李卫华单独所有。
8.被继承人:刘友哉,不动产坐落:平山区北光路82B栋1单元63号,建筑面积74.17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17)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16573号。拟登记为申请人李卫华单独所有。
9.被继承人:迟文库,不动产坐落:平山区广裕街136栋2单元24号,建筑面积45.89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8338号。拟登记为申请人王重华单独所有。
10.被继承人:李福强,不动产坐落:溪湖区峪中一道街11-2栋4层1单元21号,建筑面积83.6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22)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45721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周美英单独所有。
11.被继承人:徐长生,不动产坐落:南芬区南山二路19-1栋7层2单元20号,建筑面积45.38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22)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32716号。拟登记为申请人杨桂清单独所有。
12.被继承人:徐长生,不动产坐落:平山区文明街34栋6单元5层93号,建筑面积47.73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191755号。拟登记为申请人杨桂清单独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