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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04 14:04:40 浏览次数: 【字体: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 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 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第4.9.2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60日内(2026年11月03日前)到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被继承人:周仁广,不动产坐落:明山区春明街457栋2单元37号,建筑面积47.15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12280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姜淑梅单独所有。

2.被继承人:周仁广,不动产坐落:明山区峪明路21-1栋5层1单元14号,建筑面积91.86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30001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姜淑梅、周美娟按份共有。

3.被继承人:蔡玉杰,不动产坐落:平山区前进街19栋4层4单元11号,建筑面积32.87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0028759号。拟登记为申请人王振升单独所有。

4.被继承人:蔡玉杰,不动产坐落:南芬区铁山街16栋2单元4层22号,建筑面积37.79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南芬字第01600号。拟登记为申请人王振升单独所有。

5.被继承人:邓会生,不动产坐落:溪湖区华阳街3栋5单元6层18号,建筑面积68.69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158776号。拟登记为申请人金会连单独所有。

6.被继承人:马志涛,不动产坐落:明山区张家街37栋3层1单元15号,建筑面积52.22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08004511号。拟登记为申请人陈玉杰单独所有。

7.继承人:廉志昌,不动产坐落:平山区建工街79栋1单元3层7号,建筑面积62.71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71642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张洁心单独所有。

8.被继承人:曲同刚,不动产坐落:明山区地工路2#1栋3单元5层5号,建筑面积114.15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143841号。拟登记为申请人朱希贞单独所有。

9.被继承人:刘新,不动产坐落:平山区民企街1栋3单元5号,建筑面积35.89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私房字第57963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孟霞单独所有。

10.继承人:辛炳伟,不动产坐落:平山区生源街28栋3层3单元9号,建筑面积69.81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3006517号。拟登记为申请人王桂华单独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