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 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 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第4.9.2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60日内(2026年11月10日前)到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人提出 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被继承人:马继伟,不动产坐落:明山区体育路7栋2层2单元1号,建筑面积51.58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24)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34531号。拟登记为申请人代淑华单独所有。
2.被继承人:陶乃印,不动产坐落:平山区南兴路化肥巷8栋3单元7号,建筑面积25.58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17)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28515号。拟登记为申请人李华单独所有。
3.被继承人:宁国文,不动产坐落:南芬区南山二路17-1栋2层1单元5号,建筑面积69.59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22)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25595号。拟登记为申请人王桂云单独所有。
4.被继承人:隋福恩,不动产坐落:溪湖区天桥一道街2栋2层1单元1号,建筑面积100.91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22)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32788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张静杰单独所有。
5.被继承人:庄传连,不动产坐落:明山区唐家路30栋7层2单元20号,建筑面积58.79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23)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01539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庄丽丽单独所有。
6.被继承人:孙吉梅,不动产坐落:明山区翠溪路38栋3层1单元9号,建筑面积111.30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4031570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唐森单独所有。
7.被继承人:时春利,不动产坐落:溪湖区竖井路13-8栋7层5单元17号,建筑面积39.14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22)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22009号。拟登记为申请人王翠华单独所有。
8.被继承人:黄淑娥,不动产坐落:平山区永丰街1栋9层2单元19号,建筑面积46.97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3011570号。拟登记为申请人陈长生单独所有。
9.被继承人:王恩杰,不动产坐落:平山区师范街11栋7单元8层21号,建筑面积51.6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104467号。拟登记为申请人金凤英单独所有。
10.被继承人:周晨光,不动产坐落:明山区程家街41A-3栋7层5单元11号,6层5单元11号,建筑面积102.47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4045025号。拟登记为申请人李芳单独所有。
11.被继承人:李士萌,不动产坐落:平山区立志街20栋2单元9号,建筑面积79.48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34590号。拟登记为申请人王恩秀单独所有。
12.被继承人:吴小鹏,不动产坐落:明山区紫金路71-12栋10层2单元20号,建筑面积120.27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30652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刘玉芬单独所有。
13.被继承人:吴晓鹏,不动产坐落:明山区水塔路117-2栋6层3单元18号,建筑面积54.41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09027501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刘玉芬单独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