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 承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 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第4.9.2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60日内(2026年12月22日前)到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1.被继承人:王有良,不动产坐落:明山区水塔路69栋3层4单元7号,建筑面积51.3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5027484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孙丽华单独所有。
2.被继承人:付令春,不动产坐落:平山区新和街8-2栋3层1单元9号,建筑面积78.44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20)本溪市不动产权第1028956号。拟登记为申请人郭爱珍单独所有。
3.被继承人:张路飞,不动产坐落:明山区文化路45A栋3层1单元4号,建筑面积87.47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22)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11701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张宏霞单独所有。
4.被继承人:施启生,不动产坐落:平山区振兴街548栋3单元1层42号,建筑面积35.93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108137号。拟登记为申请人马溪荣单独所有。
5.被继承人:赵宝伦,不动产坐落:明山区滨河南路峪安巷7栋6层2单元21号,建筑面积64.61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0014052号。拟登记为申请人杨淑云单独所有。
6.被继承人:张宝山,不动产坐落:明山区峪明路18栋2层1单元3号,建筑面积61.5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08008995号。拟登记为申请人钟长兰单独所有。
7.被继承人:韩德贵,不动产坐落:平山区民强街 103栋1单元1号,建筑面积50.79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7337号。拟登记为申请人都业惠单独所有。
8.被继承人:郑海山,不动产坐落:明山区武安路3栋2单元12号,建筑面积42.87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辽(2017)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30107号。拟登记为申请人张秋玲单独所有。
9.被继承人:黄德功,不动产坐落:平山区新欣街 32-2栋3层3单元8号,建筑面积62.98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2014011211号。拟登记为申请人郭永清单独所有。
10.被继承人:王金铎,不动产坐落:明山区滨河南路峪安巷28栋1层3单元2号,建筑面积69.74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3036551号。拟登记为申请人耿桂荣单独所有。
11.被继承人:刘晓刚,不动产坐落:平山区北钢47栋3单元41号,建筑面积54.11平方米 ,权属证书号本房权证平山区字第40834号。拟登记为申请人辛桂双单独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