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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24 14:15:54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

编号:202307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本房权村拆字第001694号于迎华

明山区长青街2组
2本房权村拆字第001694号于迎华

明山区长青街2组
3本房拆字2008第9511号季兰英

明山区长青街
4本房拆字2008第14810号祝华勋

明山区长青街2组
5本房拆字2008第302318号艾艳斌

明山区长青街6组
6本房拆字2008第302319号艾艳斌

明山区长青街1组
7本房管拆字第0028943号陈广延

明山区长青街6组
8本房拆字2008第103160号何玉芹

明山区宏峪街
9本房村拆字第1431号关恒

溪湖区郑家街
10本房管拆字第0024281号陈刚

明山区长青街10组
11本房管拆字第0026801号石庆余

溪湖区宝山街10组
12本房拆字2008第6469号郝法智

明山区长青街2组
13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139630号姜永

明山区体育街2栋2单元11号
14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0058250号本溪隆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明山区一中街6-3栋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