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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补发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26 15:05:45 浏览次数: 【字体:

   因保管不善,下列不动产权利人提出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声明和申请补发情况予以公告。若对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材料送达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补发。

编号:202407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辽(2023)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01597号关忠鹏房屋所有权证
溪湖区溪湖西路3-3栋4层2单元12号
2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10042440号叶进峰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消防路63-1栋1层2单元1号
3辽(2022)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08749号丁千惠房屋所有权证
平山区北台中兴路河东三巷8栋5层2单元14号
4辽(2022)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35713号李洪伟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紫金南街7栋5层1单元18号
5本房权证明山区字第2008005161号李湘君房屋所有权证
明山区程家街69-1栋2层7单元4号
6辽(2024)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22281号袁勇房屋所有权证
溪湖区矿新街1-3栋2层3单元5号
7本房权证溪湖区字第312号市税务局溪湖分局房屋所有权证
溪湖区石桥子和顺路金水巷10栋1层1-1号
8辽(2022)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07156号 王丽萍房屋所有权证
溪湖区彩胜街2栋5层2单元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