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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4-27 15: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辽(2018)本溪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0095号宗文占不动产证明
明山区龙威路1-3栋5门、4门依裁定
2辽(2023)本溪市不动产权第0036565号赵雪娇不动产权证书
明山区衍水大街9-3栋1层3单元2号
依裁定